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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邢台市襄都区新营社区党支部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襄都区纪委 发布时间:2022-04-29 08:57:58 阅读量:95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一巡察组于2021年11月21日至2022年1月20日对我社区进行了巡察,2022年4月26日向社区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巡察工作是遵循党章、依规依纪开展的工作,它履行的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巡察工作中无论是对一般问题的早提醒、早劝阻,还是对严重问题的早刹车,早防范,防止领导干部在错误的道路上走得太远或跌倒,都有重要的意义。因此,我们要明白巡察是爱护、是帮助、是提高。只有这样,才能提高认识,端正态度,摆正位置。

我们要牢固树立“巡察工作无小事”的意识,坚持把巡察组反馈意见当做“一面镜子”,勇于直面问题,敢于承担责任。对发现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

1.关于“学习和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主动”问题。今后积极主动学习,并长期坚持今后一定主动学习并保存好学习记录等资料。

2.关于“贯彻区委决策部署不认真,在环保、创城等重点工作中存在不细致、不全面”问题。及时补上缺失的创城中的公益广告,垃圾桶按要求成对摆放,联系临时停放的机动车主,按要求停放车辆。

3.关于“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2020年《审计报告》中提到“2019年2月27日第3号凭证,后附(养鱼池地)果树补偿协议有涂改、社区居委会未加盖印章。2020年10月20日第7号凭证,后附“新营社区2020年襄都路路东绿化带占地树木补偿协议”甲方“大梁庄乡新营社区”未加盖印章。以上补偿协议已加盖公章。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情况

4.关于“民主决策意识不强,决策事项调查不深入、认证不充分”问题。今后再有此类重大事项,一定要一是核算社区人数,外出所需费用。二是多方询价,选出最优方案,组织符合条件的股民外出参观学习。

5.关于“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的问题。建立公车使用管理制度,用车审批并做好记录。公车使用更规范,更有序,举一反三,其他工作也按此进行梳理,使各项工作更加规范有序。

6. 关于“‘三资’使用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公车未登记固定资产账已写情况说明。已在2022年6月25日居民代表大会上对社区固定资产核销事项进行通过,并附会议记录和代表签字。二是我社区已对代发工资及杂工费超出1000元以上的统一银行转账。三是合同签订不规范协议中户名与协议签字人不一致,已附情况说明二人系夫妻关系。补偿手续不全,已附补偿协议并加盖印章。

7. 关于“财务管理不严格”的问题。工作中加强对发票报销审批管理,杜绝不合理、不合规现象发生。实事求是,列出清单,把每一项工作细化,捋清,把工作做细做好。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

8.关于“党组织议事规则和民主决策机制执行不到位”问题。2022年严格按要求召开党总支会议研究决定并签订用工合同。

9.关于“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规范”的问题。已复印同一天党员大会中的党员签到表、填写评议过程和评议结果。心存敬畏,今后不再出现同样的问题。认真把工作做好、做细,真正运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使每位党员越来越好。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3210501(工作时间);邮政信箱:邢台市襄都区新营社区;电子邮箱:xysqjw@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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