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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第二十八中党支部党员杨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来源:襄都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8-26 09:52:32 阅读量:1620

2011年11月至2019年6月,邢台市第二十八中党支部党员杨勃在未取得销售药品所需《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的情况下,自制“杨氏外用鼻炎通”、“鼻康保健液”、“百汇集鼻炎精没”、“头痛一抹灵”,主要通过淘宝、微店等网络平台面向全国销售,销售金额377 347.67元。杨勃违反药品管理法律法规,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非法经营药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2021年2月20日,杨勃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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