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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邢台市襄都区委关于九届市委第九轮大气污染治理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

来源:襄都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8-16 15:49:03 阅读量:5499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5月24日至6月24日,市委第三专项巡察组对原桥东区大气办、原桥东区城管局、原桥东区住建局、原桥东区市场监管局进行了大气污染治理专项巡察。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专项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和钱三雄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做好我区专项巡察整改工作,推进大气质量持续改善,我区对照专项巡察反馈意见和交办问题整改清单,结合实际制定了《中共邢台市襄都区委关于落实九届市委第九轮巡察市委第三专项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中共邢台市襄都区委关于落实九届市委第九轮巡察市委第三专项巡察组反馈意见的问责方案》,各相关单位进行了深入整改,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襄都区共涉及整改问题34项(已完成34项)

(一)区大气办涉及12项问题,完成12项

1. 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深入。2017年以来没有专题学习记录;2020年未发现学习市委主要领导多次在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专题会议讲话记录。

整改完成情况:该项问题属实。针对该问题,已制定了《邢台市生态环境局襄都区分局党组理论学习计划》,领导干部带头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开展专题学习研讨,通过学习使大气办全体人员思想认识得到提高。

问责情况:已完成问责。由区政府主管副区长对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袁庆国进行提醒谈话,并向区委、区政府做出书面检查。

2. 抓大气污染治理责任不够,研究部署少。区大气办未能提供三年来行政办公会议记录;执法力量弱,生态环境分局22名执法队员中仅8名男同志,且2人有严重疾病(包括执法大队长),2人即将退休;没有环保专业技术人员,执法人员学历低。

整改完成情况:问题①:该项问题属实。已完善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把每个阶段需重点管控的污染源在会议上进行研究部署,责任到人,抓落实、抓成效。问题②:该项问题属实。在2020年7月6日市生态环境局已从信都区生态环境分局调来15名精干执法力量、一名副局长充实生态环境分局执法队伍和优化分局领导班子。这次人员调动增强了生态环境分局一线执法力量。

问责情况:已完成问责。由区政府主管副区长对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袁庆国进行提醒谈话,并向区委、区政府做出书面检查。

3. 服务意识不够强。

(1)区大气办主动深入一线了解问题少,导致群众举报的信访问题突出。三年来受理“市长热线”、12369热线、网络举报等各类信访举报500余件。(2)执法解释不够。走访企业发现,服务对象对治污精神了解不多,如邢环东罚〔2019〕63号卷宗显示对邢台恒瑞玻璃有限公司处罚1万元,询问企业负责人称执法人员叙说的处罚理由和卷宗描述不一致。

整改完成情况:问题①:该项问题属实。针对该问题:区大气办深入一线充分了解企业需求,帮扶企业难点困点,引导企业严格按照环保要求落实责任,形成企业负责人对环境违法行为不能为、不敢为的效果;二是按照职责分工,责任到人的形式加强执法人员对辖区内各企业的巡查频次,实行日查、夜查、不间断巡查制度,与企业驻厂员密切配合,无缝对接,高标准严要求对辖区企业进行日常监管,降低群众各类信访案件的发生;三是定期开展执法人员集中学习,制定计划、互相交流,严格要求执法人员进驻企业后按照执法流程进行执法,耐心细致的给企业负责人讲解环保法律法规政策要求,让企业负责人明白哪些问题需要整改,有环境违法行为的到达现场做好笔录、照片、录像等执法资料。问题②:该项问题属实。2019年10月18日,原桥东环保分局对邢台恒瑞玻璃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检查中发现该企业危险废物储存间,未设置危废标示牌,局执法人员对该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五条进行立案处罚。由于政策法规未及时解释到位,导致出现企业不理解。对此,区生态环境分局在执法过程中,严执法,重宣传,及时给企业讲解、解读相关的政策法规,人性化执法,减少执法过程中不必要的误会和摩擦。

问责情况:已完成问责。由区生态环境分局主要负责人对主管队长王金锁进行提醒谈话。

4. 底数掌握不准确。

(1)区大气办对污染源底数掌握不清楚,上报除工业企业以外不存在其它污染源点位,但是巡察发现汽修钣金、餐饮油烟、露天烧烤等污染源38处。(2)报送资料有的前后矛盾,如驻厂监督员报送3次,企业数目、驻厂人员名单前后不一致,难以落实驻场监督责任。

整改完成情况问题①:该项问题属实。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向区纪委建议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同时要求执法大队联合各乡镇办人员对各自片区开展地毯式细致的排查,因辖区内企业时有新添或注销的情况发生,各片区执法人员和各乡镇办网格员每日加强巡查频次,将新添或关停取缔的企业情况及时上报,及时更新动态台账,全面掌握辖区所有污染源的底数。问题②:该项问题属实。针对该问题已严格要求驻厂人员24小时在岗,按照企业排污节点进行巡查并记录。如遇人员调整及时衔接。加大驻厂人员驻厂监管力度,人员调动后及时上报更新台账,避免影响监管,切实提高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的责任心。

问责情况:已完成问责。针对以上问题给予执法大队负责人李浩诫勉谈话处分。

5. 日常监管不到位。

(1)治污设施不达标。金牛玻纤擅自对污水处理站污泥压滤系统加装喷淋塔+UV光氧设备;蓝池集团VOCS在线报警装置数据异常,无法提供危废入库台账;和益电杆公司喷淋装置损坏,未配备危废间;(2)精准管控效率低。PM10在线监测设备有的断网无法传输数据,有的检测数据失真,近50%不能发挥正常作用;4个天眼系统有1个长期断电。

整改完成情况:问题①:该项问题基本属实。“金牛玻纤对污水处理站污泥压滤系统加装喷淋塔+UV光氧设备”的问题是按照市大气办在2月中旬对金牛玻纤污泥压滤系统检查时下达的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进行安装的。该项目已于2020年7月14日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网上备案手续。针对蓝池集团VOCs在线报警装置数据异常,一是VOCs在线报警装置数据异常问题进行细致调查了解:现场要求该公司对VOCs在线报警装置进行反复核验,开展自检工作,并反复调试,目前VOCs在线报警装置数据已恢复正常;现场未能提供危废入库台账问题,因危废管理实行入库与出库分开管理制度,检查时,负责管理入库的人员不在现场,工作人员回来后已提供危废入库台账;二是针对以上问题,分局执法人员对现场负责人细致讲解危废管理制度,要求负责人定期开展自查工作,对出现的问题第一时间整改到位,并加大对此类问题的监管力度,做到精细化、细致化。针对和益电杆公司喷淋装置损坏,未配备危废间,一是细致调查了解问题,现场调查该公司喷淋装置损坏为一个喷头堵塞,现场已立即要求公司负责人对损坏喷头进行更换处理;未配备危废间问题由于该公司环评手续及生产工艺不涉及危险废物。二是针对以上问题的出现,局执法人员要求该公司负责人定期开展自查工作,对环保设施损坏等问题第一时间整改到位。问题②:该项问题属实。经排查发现PM10在线监测设备断网的大部分为同一厂家网络传输问题,已联系厂家立行整改,其他因为线路检修等问题导致设备断线的需向大气办报备。对于断网无法传输数据和监测数据失真问题首次发现立行立改,再次发现停工整改。位于三合庄的禁烧视频监控由于站址拆除,设备需要搬迁至园博园新址,目前已正常使用。(已移交邢东新区)通过整改大大提高了分局执法人员责任心和使命感。

问责情况:生态环境分局已对分管该项工作的副局长李欣给予全局通报批评处理。

6. 工作作风不严不实。

(1)未做到精准施策。三年来共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32次,影响日期达到281天,查阅资料未见到责任部门制定因企精准预案。(2)驻场监督流于形式且没有按照备案人数24小时在岗驻厂监督。5月26日检查在生产企业时发现,生态环境分局驻金牛玻纤有限公司监督员吕皓、姚兴敏脱岗,通知32分钟后从厂外赶回,询问其对企业污染治理情况一无所知。

整改完成情况:问题①:该项问题部分属实。重污染天气预警由市级发布,我区执行预警响应,同时,各企业根据各自生产工艺制定“一企一策”,根据预警级别落实停限产措施。问题②:该项问题属实。针对驻厂监督员履职不到位的问题,要求其牢记自身工作职责,清楚掌握企业污染治理情况,制定驻厂员管理制度,对驻厂人员进行全面培训的同时,举一反三,要求驻厂监督员不局限于企业污染治理情况,对企业的生产情况、基本信息、脱硫脱硝加药情况等任何可以监管的地方,都要求驻厂监督员进行了解,铭记于心。为落实企业污染治理主体责任,进一步提升驻厂监督员监管责任心,不定时对驻厂监督员履职情况进行抽查,发现履职不到位问题第一时间严肃处理。

问责情况:已完成问责。对驻厂人员吕皓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姚兴敏的问题已移交豫让桥办事处,豫让桥办事处已对其进行开除处理。

7. “散乱污”整治不彻底。

(1)巡察期间发现在邢汾高速以北、新华路以西国泰电厂南侧一院内露天堆放脱硫石膏和炉渣,院内地面未硬化,厂区脏乱差,负责人提供不出环保手续,疑似散乱污企业;(2)在龙岗大街南、长信村北一无名小沙场,检查时正在作业,现场有铲车1辆,筛沙机无治理设施,砂石料未苫盖,露天堆放,负责人提供不出环保手续,疑似散乱污企业。

整改完成情况:问题①:该项问题属实。院内堆放的脱硫石膏和炉渣用于平整路面使用并要求负责人今后该院内不得在存放废弃物料。问题②:该项问题属实。针对该问题:一是已对该沙场断电查封。二是该厂设备机器为筛沙机,不能进行其他作业方式,现场已责令沙场负责人将设备清出场地。并不再进行筛沙作业。三是要求负责人对现场沙堆覆盖到位,并要求负责人对现场场地加大洒水频次,防止扬尘污染。针对以上问题举一反三,加强日常监管,组织执法人员联合属地镇办环保所加强排查,确保无死角。通过整改大大提高了分局执法人员责任心和使命感。

问责情况:1.关于露天堆放脱硫石膏和炉渣的问题,东郭村镇已对网格员王庆河开除处理。2.关于长信村北一无名小沙场问题,已对泉东办事处网格员吴纪友开除处理,泉东办事处对环保负责人赵燕冰进行全处通报批评。

8. 存在以罚代管的现象。

生态环境分局2017年对市特种合金轧辊厂因缺乏污染物治理设施处罚2万元,结案显示已安装到位并正常运转,但是2018年该企业又因缺少治理污染设施被处罚8万元,问题处罚后虽然有结案报告和整改措施,但是不能讲整改实效放于首位,存在重罚款轻管理现象。

整改完成情况:该项问题基本属实。经调查两次处罚的点位和标准制定先后不一样。2017年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邢台市特种合金轧辊厂未安装VOCs吸附装置,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2018年邢台市特种合金轧辊厂未按大气污染治理提升要求对电炉设备加装侧吸装置,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针对以上两项违法行为企业均已整改到位,目前该企业处于停产待搬迁状态。将严格执行后督查制度、加大后督查频次,确保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决不出现重罚款轻管理现象。下一步,生态环境分局将加大对企业的环保宣传力度,提高企业环保意识。

问责情况:整改已完成。不涉及问责。

9. 行政执法不严谨。

邢环东罚[2019]48号卷宗,使用法律条文不当,先收罚款后下发处罚决定书,并且卷宗封面描述与处罚存档不一致。

整改完成情况:该项问题属实。因办案人员责任心不强、工作不细心,导致案卷做的不严谨,区生态环境局将举一反三,对案卷进行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生态环境分局今后将按照《河北省环境行政处罚文书制作指南》要求严格规范法律文书制作,并对存档工作进行审核及完善。通过整改提高了工作人员的执法文书制作水平。

问责情况:已完成问责。生态环境分局已对该问题处理建议情况已移交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组,因原桥东区分局主管大队长已调到信都区分局,现分管副局长张春生对其分管的工作管理不细,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并调整其分管工作。

10. 思想认识不到位。

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不深刻,没有把自身职责摆进去,没有做到点人点事点具体环节。

整改完成情况:该项问题属实。大气办已严格按照民主生活会的要求部署,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反复修改对照检查材料,把自身职责摆进去,坚持不懈地批评与自我批评。

问责情况:已完成问责。由区政府主管副区长对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袁庆国进行提醒谈话,并向区委、区政府做出书面检查。

11. 整改不彻底。

省环保督查交办的“地热资源违规开发无证开采及尾水为回灌”问题,涉及桥东盛都温泉假日酒店地热井一眼,至今尚未完成整改。省环保督查交办的“重化围城突出”问题,截止目前仍然有贝弗特印刷有限公司、金汇汽车拆解有限公司、兴邦家具有限公司等3家未完成提升改造。

整改完成情况:该项问题部分属实。根据《邢台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中规定的整改时限为2020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因区划调整移交给邢东新区监管事宜。贝弗特印刷有限公司2019年已完成取缔,兴邦家具有限公司已完成改造,金汇汽车拆解有限公司属于停产治理状态,一直未生产。

问责情况:整改已完成,不涉及问责。

12. 中煤旭阳焦化铁路货运比例目前为70%,没有达到市委市政府要求的6月底前80%的任务。

整改完成情况:目前中煤旭阳焦化通过调整运输方式,货运比例已达到80%。

问责情况:整改已完成,不涉及问责。

(二)区住建局涉及6项问题,完成6项

1. 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不深入,仅组织了有关科室学习。2020年未发现学习市委主要领导多次在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专题会议上的讲话记录。

整改完成情况:该项问题属实。针对该问题:一是每日开展“晨读一刻”,定期组织全局党员干部以科室为单位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等上级部门在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专题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学习内容做到全局全覆盖,真正把学习成效体现到增强党性、提高能力、改进作风、推动工作上,在全局营造出浓厚的学习氛围。二是完善学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将学习和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党组会、主题党日活动,安排专人做好党组会议记录。制定《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规定》、《2020年襄都区住建局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定于每周五下午开展支部学习,并定期进行专题学习研讨。三是调高标尺,对标对表。通过每日晨会学习、每周集中训练、定期上岗培训等多项举措,树立攻坚克难的决心,提高全局对扬尘治理工作的思想认识,强化业务执法能力。

问责情况:已完成问责。由区政府主管副区长黄会安对区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晓红提醒谈话,李晓红向区委做出书面检查。

2. 区住建局党组抓大气污染治理责任不够,研究部署少。

2017年以来党组会无专题研究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记录。

整改完成情况:该项问题属实。针对该问题:一是定期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党组成员在履行好各自工作职责的基础上,深入贯彻落实“一岗双责”制,同策同力,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制订《2020年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工作方案》,定期召开党组会议,传达上级指示精神,科学筹划,周密部署,并安排专人进行会议记录。三是推行“路长制”,落实管理责任。为实现大气污染治理精细化管理,由科级干部任路长,明确工作目标,落实管理责任,从工程项目的手续办理、开工建设、环保治理、竣工验收各个环节全程监管,倒排工期,在有效推进工程建设进度的同时,担负起大气污染治理的监管职责,切实做到监管无盲区,责任无空白,管理无漏洞。

问责情况:已完成问责。由区政府主管副区长黄会安对区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晓红提醒谈话,李晓红向区委做出书面检查。

3. 日常监管不到位,扬尘问题依然突出。

现场检查发现落实“七个百分之百”不力、个别场地存在裸土覆盖不严、场地干燥未及时洒水、场地喷淋未开启、如锦河湾工地无车辆冲洗平台,外脚手架安全网破损严重;中钢蓝庭项目土方、基坑苫盖不严大面积裸露、楼梯四周、车库顶板垃圾未清理,现场物料堆放混乱。 

整改完成情况:该项问题属实。针对该问题:一是落实“三级三员”管控机制。建立“区级督导、属地监管、企业落实”的责任体系,落实三级三员管控责任,推动监管责任网格化,形成部门、属地、企业协调联动、衔接紧密的责任链条。督促建筑工地按照建筑面积每十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地规模配备4名扬尘防治专管员(建设单位1名,施工单位2名,监理单位1名)。全区98个工地共配备专职扬尘防治专管员400余名,网格员98名,区督查员18名。二是细化标准,强化措施。结合《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和《2020年房屋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强化标准二十一条》对全区房屋建筑工地制定了更严格、操作性更强的《桥东区2020年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方案》等系列文件。在落实“七个100%”的基础上,细化扬尘防治21条标准,突出对重点地区,重点时段,重点因子的分析调度。三是推行持证上岗制度。2020年组织500余名网格员、专管员持证上岗闭卷考试,对不合格的予以更换,定期组织集中培训,进一步强化扬尘专管员业务能力。四是针对锦河湾工地和中钢蓝庭项目的扬尘问题,立即责令专人盯守整改,目前锦河湾工地已建立车辆冲洗平台,外脚手架安全网已更换。

问责情况:已完成问责。对锦河湾工地扬尘督导员李震、中钢蓝庭项目扬尘督导员冯丽彬进行提醒谈话。

4. 工作作风不严不实。

(1)包联单位不尽责。龙泉大街土方作业无抑尘措施和车辆带泥上路,分包干部未及时发现,被环保部督查通报;(2)未做到精准施策。三年来大气办共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32次,影响日期达到281天,查阅资料未见到责任部门制定因企精准预案,环保整治停工存在“一刀切”现象,造成建设项目进展缓慢。

整改完成情况:该项问题属实。针对该问题:一是对龙泉大街项目,发现问题及时督促项目单位进行整改,在土方作业时增设雾炮,并安排专人对道路进行清扫,严禁带泥上路。二是实行差异化管控,精准施策。对扬尘污染防治硬件设施设备齐全的建筑工地实行差异化管控,对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的房屋建筑工地允许正常施工。为参建单位提供专业的技术支持与指导,避免其因扬尘污染问题造成不必要的停工和处罚。对省重点项目如邢台博物馆和顺驿新世纪停车场列入河北省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坚决杜绝“一刀切”行为发生。

问责情况:已完成问责。对包联单位不尽责的问题,区纪委监委于2018年6月29日对包联科级干部区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高向辉,区住建局党组成员、主任科员杨丽进行诫勉谈话;区纪委监委于2018年12月17日对包联科级干部区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席忠生,区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军华进行诫勉谈话,区纪委监委于2018年12月17日对区住建局原拆迁管理办公室主任梁剑、扬尘办科员姚长兴进行政务警告。对未做到精准施策的问题,对区住建局党组成员、主管副局长党纪处分。

5. 思想认识不到位,未见召开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记录。

整改主动性不强省环保督察交办“京广线铁路东侧向北形成一条近2公里长,宽约70米的建筑垃圾带,距达活泉空气质量国控监测站仅约2公里”问题,责任人古城维护办科长彭军勇没有积极督办,被省环保督察组督查通报批评。

整改完成情况:该项问题属实。针对该问题:一是在7月15日晚局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问题清单,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入剖析问题发生的根源,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二是针对京广线铁路东侧垃圾带的问题,将建筑垃圾平整并盖土后草坪全覆盖;草坪覆盖前,安排施工单位增加洒水频率,做好扬尘抑尘措施;对此问题在政府网站公开曝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问责情况:已完成问责。对未见召开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记录的问题,由区政府副区长黄会安对区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晓红提醒谈话,李晓红向区委做出书面检查。对整改主动性不强的问题,根据市大气办相关工作要求,2020年7月13日对区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晓红进行组织约谈;区政府于2019年11月20日对区住建局原工程科科长彭军勇进行全区通报批评,2019年11月21日对彭军勇进行组织约谈。

6. 没有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

省环保督察交办的市人民医院新址项目抑尘问题,整改后发现不同工地也呈现相同问题,如大河时代项目工地存在场地干燥未及时洒水、土方覆盖不严等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该项问题属实。针对该项问题:一是智慧化,提升扬尘管控实效。通过视频监控系统+无人机巡查+APP远程掌控,形成全方位、立体式、无缝隙扬尘管控动态巡查监控体系。安装“智能云端远程喷淋控制系统”手机APP远程操控工地喷淋开启,利用住建平台APP实时查看监控画面,全时段监控工地。二是公开化,畅通群众监督渠道。通过公示牌+差异管控+网站晾晒,在全区各工地门口设置扬尘公示牌,公示各级监管人信息,设置举报投诉电话,对执法情况和房屋建筑工地违法行为进行监督举报,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对违规施工的工地,能当场整改到位的,责令立行立改;对于多次发现同类问题整改不到位且影响较为恶劣的,对项目单位进行停工并立案处罚,同时在政府网站和信用中国网站进行公示。对同一项目12个月内受到3次及以上行政处罚的,列入“黑名单”。

问责情况:已完成问责。区纪委监委于2019年12月23日给与区住建局扬尘办副主任徐建波党内警告处分。关于整改后呈现相同问题,对大河时代项目的扬尘督导员朱明给予诫勉谈话处理。

(三)区城管局涉及11项问题,完成11项

1. 存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不深入。

2017年未组织学习,个别干部认为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是环保部门的事。

整改完成情况:该项问题属实。针对该问题:一是进一步强化理论学习和上级精神宣传贯彻。党员领导干部带头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并将学习和宣传贯彻纳入党组会、主题党日活动等;制定《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规定》《2020年襄都区城市管理局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定期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专题学习研讨。二是局党组号召班子成员到所属党支部宣讲,协调各部门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列入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和2020年党课学习计划,积极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开展调研活动。三是全面对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进行深入“回头看”并向区委专题报告。

问责情况:已完成问责。2020年7月23日,由区政府副区长黄会安对区城管局党组书记、局长袁庆国进行提醒谈话,区城管局党组书记、局长袁庆国向区委做出书面检查。

2. 党组抓大气污染防治责任不够。

一是部署研究少。2017年以来党组会无专题研究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记录;二是职责不清晰。在制定2018年PM10攻坚行动专项方案时简单套用市方案,未结合实际细化文件;虽然成立大气专班,制定了相关制度,但是责任没有落实到人。

整改完成情况:该项问题属实。针对该问题:一是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严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北重要指示精神,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二是2020年重新起草《PM10攻坚行动专项方案》,经局党组会议审议后报区政府,同时区政府结合全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制定并印发实施了《桥东区涉气工业企业综合整治方案》。三是明确大气专班工作责任,将责任落实到人、督办到事。

问责情况:已完成问责。2020年7月17日,由党组书记、局长袁庆国对大气专班负责人李延杰提醒谈话。

3. 底数掌握不准确。

未能提供2017年露天烧烤和扬尘管控台账,未能提供2017-2018年处罚台账及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督导检查的具体方案。

整改完成情况:该项问题属实。区城管局党组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一是建立完善露天烧烤和扬尘管控台账,制定整改方案,再核查、再销号。二是持续开展“平时不作为、临时‘一刀切’”专项整治,严肃查处生态环境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三是对部分地方重点问题进行专项调研督导,制定完善处罚台账和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督导检查具体方案,明确管理责任。

问责情况:已完成问责。对区城管局执法大队主管负责人副大队长袁鹏飞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4. 日常监管不到位,扬尘问题依然突出。

金太阳商贸城东侧建筑垃圾裸露,新华路与团结路交叉口加油站项目、梧桐街建行门口项目无抑尘措施。

整改完成情况:该项问题属实。针对该问题:一是针对金太阳商贸城东侧建筑垃圾裸露,新华路与团结路交叉口加油站项目、梧桐街建行门口项目无抑尘措施迅速整改到位,并举一反三,制定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扬尘隐患大排查专项行动计划。二是落实扬尘管控信息报送制度,制定扬尘管控日常督察工作制度,着力提升扬尘应急管理能力水平。三是落实长效管控机制,按照“四员三巡察”(四名人员早中晚巡察)制度,对辖区施工点位进行不间断巡察,同时畅通扬尘举报渠道,公开24小时举报电话3231809,全天候受理群众反映的大气污染问题。

问责情况:已完成问责。对区城管局执法大队主管负责人副大队长袁鹏飞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5. 工作作风不严不实。

一是包联单位不尽责。排查不细,2017年上报散煤治理已完成,2019年底自查发现母家场社区22户并已上报整改,2020年6月11日巡察组抽查8户发现2户仍有散煤。二是未做到精准施策。三年来大气办共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32次,影响日期达到281天,查阅资料未见到责任部门制定因企精准预案。城管局对餐饮油烟、拆违拆迁、洒水抑尘整治台账具体措施不精细,造成工作被动。三是驻厂监督流于形式且没有按照备案人数24小时在岗驻厂监督。城管局在旭阳化工有限公司驻场监督员王涛5月7日已调到西门里办事处,但仍担任驻厂监督员,未进行驻厂监督:驻旭阳煤化工有限公司监督员尹涛对分包企业治污设施了解不透。

整改完成情况:该项问题属实。针对该问题:一是督办大梁庄乡对母家厂社区散煤情况进行拉网式排查,对违规使用的散煤和煤炉进行没收处理。二是协调热力部门解决母家厂社区集中供暖问题。三是持续完善餐饮油烟、拆违拆迁及洒水抑尘整治台账,全面摸清辖区内污染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供精准支撑,扭转被动局面。四是确定专人负责驻厂实现24小时监督到位,培训相关业务知识做到“看得见、管得着、有效果”。

问责情况:已完成问责。2020年7月17日,由党组书记、局长袁庆国对城管局主管领导霍更辰提醒谈话。驻厂监督流于形式问题:已完成问责,2020年7月17日由党组书记、局长袁庆国对城管局执法大队分管人事调动的主管领导易方亮进行提醒谈话;对驻厂员尹涛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6. 存在以罚代管现象。

2019年辛兴铺拆迁抑尘不到位,同类问题处罚4次,屡罚屡犯不能有效制止。以上问题处罚后虽然有结案报告和整改措施,但是不能将整改实效放于首位,存在重罚款轻管理现象。

整改完成情况:该项问题属实。针对该问题:一是充分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加强法律宣传教育,不断完善执法程序,提高执法素质,杜绝出现“以罚代管”。二是秉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行政相对人进行细心教育,从思想上纠正错误意识,促使行政相对人遵纪守法,树立起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

问责情况:已完成问责。对城管局分管该项工作负责人张嘉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7. 吃拿卡要屡禁不绝。

2017年副局长刘福林接受服务对象为承揽项目的宴请和礼物;2018年执法人员吕建斌、赵俊伟整治市容秩序时私收好处费3000元。

整改完成情况:该项问题属实。针对该问题:一是规范项目、备案流程,严格执行集体审查制。二是出台《区城市管理局日常工作交往行为规范》,加强系统干部职工日常工作交往行为管理。三是厘清职责,梳理廉政风险点,评估风险等级,采取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四是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专题会议。学习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局党组每年2次专题研究从严治党工作。

问责情况:已完成问责。在2019年1月31日区纪委给予刘福林党内警告处分;2018年9月6日区纪委给予吕建斌记过处分、给予赵俊伟停职检查处理。

8. 行政执法不严谨。

一是该罚不罚。2019年副中队长尹银平在街面管控中存在该罚不罚,导致群众多次反映,造成社会不良影响;二是处罚档案不规范。城管局2019第0020010号卷宗显示调查报告、听证告知书、审批表等资料记录罚款2000元,罚款发票也是2000元,但集体讨论记录处罚5000元,前后不一致。

整改完成情况:该项问题属实。针对该问题:一是严格按照《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河北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河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完善执法程序。二是每月定期开展执法培训,提升执法人员办案素养,严格执行执法文书审查制度,层层把关、严谨有序,将执法办案水平提上新台阶。

问责情况:已完成问责。2019年11月22日区城管局党组已经免去尹银平副中队长职务,对其全局通报批评。

9. 思想认识不到位。

未见召开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记录。

整改完成情况:该项问题属实。针对该问题:一是切实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引领。宣讲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推动干部职工工作理念转变。二是将环保专项巡察和督查检查反馈问题纳入民主生活会内容,切实做好反馈问题“回头看”,切实做到“找问题、寻差距、定方向”,用好督导检查成果,指导今后工作开展。三是认真落实上级要求,做好民主生活会的各项工作。

问责情况:已完成问责。2020年7月23日,由区政府副区长黄会安对区城管局党组书记、局长袁庆国进行提醒谈话,区城管局党组书记、局长袁庆国向区委做出书面检查。

10. 整改后反弹。

省环保督察交办的财满街油烟直排问题,城管局进行了整改,但是抽查发现周边饭店仍然存在油烟净化器不达标、烟气直排、油污较重等问题;省环保督察交办的龙岗物流园北侧轮胎修理厂周围建筑垃圾较多问题,责任单位及时进行了整改,但是巡察期间巡察组仍发现该位置存放大片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整改完成情况:该项问题属实。针对该问题:一是开展中央、省、市环保督察交办问题“回头看”专项行动,确保交办问题整改到位,销号到位。二是建立长效管控机制,餐饮单位加装油烟在线监测设备,实时监测油烟浓度,确保排放达标。

11. 没有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

省环保督察交办南康庄石油站建筑垃圾未苫盖问题,城管局督促进行了整改,但近日检查发现责任区域内仍存在类似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该项问题属实。针对该问题:一是源头治理,各施工点位明确执法责任人,督促责任主体落实包括施工围挡、湿法作业、苫盖及洒水等要求,消除监管死角,一旦发现扬尘问题,当即立行立改;二是联防联控,区城管局与区生态环境分局联合组成扬尘督查小组,对照辖区所有施工点位,进行不间断巡察,严格按照《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高站位、高要求、高效率督导拆迁、建筑、市政工地严格落实各项环保要求;三是智慧管理,结合生态环境智慧环保政务平台、数字城管等监控平台,全面监控重点区域扬尘问题,深入优化扬尘治理资源分配,做到及时发现、快速处理、消除隐患。

(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涉及5项问题,完成5项

1.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不深入。

2017年以来没有专题学习记录;2020年未发现学习市委主要领导多次在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专题会议讲话记录。

整改完成情况:该项问题属实。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一是定期开展专题学习会议。7月15日,7月21日召开2次党组大气污染防治专题学习会议,认真学习交流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从而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二是修订完善局党组会前学习制度。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列入学习重点,局领导班子集中学习2020年市委书记钱三雄在全市大气污染治理共建会上的讲话精神等相关会议精神,增强生态文明建设意识。

问责情况:已完成问责。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齐双虎(原区政府副区长)对孟令东同志(原襄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提醒谈话,在全局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其做出书面检查。

2. 党组抓大气污染治理责任不够,研究部署少。

2017年以来党组会无专题研究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记录;三年来出台的10余份有关大气污染文件未经党组会研究。三年来未建立涉气治污工作台账,未按照区方案细化本单位职责分工,零处罚零问责。

整改完成情况:该项问题属实。针对该问题:一是修订完善党组会议制度。将生态文明思想,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作为议事范围,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市委书记钱三雄在全市大气污染治理共建会上的讲话精神学习作为工作重点,认真贯彻近期工作研究部署。二是成立局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巡察整改领导小组。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党组其他成员为副组长,股所长为小组成员的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巡察整改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工作任务及责任,在全局形成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新气象。

问责情况:已完成问责。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齐双虎(原区政府副区长)对孟令东同志(原襄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提醒谈话,在全局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其做出书面检查。

3. 底数掌握不准确。

提供不出三年来抽查餐饮油烟工作台账

整改完成情况:该项问题属实。近年来,按照全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安排,区市场监管局积极配合区城管局等单位开展餐饮油烟检查工作,已做到一事一结,及时反馈结果。2020年7月 16 日起,区市场监管局餐饮服务股和各基层市场监管所在原有监管台账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餐饮油烟工作台账。

问责情况:已完成问责。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柴继东同志给予诫勉谈话处理,在全局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其做出书面检查。

4. 工作作风不严不实,未做到精准施策。

三年来大气办共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32次,影响日期达到281天,查阅资料未见到责任部门制定因企精准预案。

整改完成情况:该项问题属实。针对该问题:一是结合部门职责,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工作预案》。二是在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对获得资质认定的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能力的持续符合性进行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问责情况:已完成问责。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柴继东同志给予诫勉谈话处理,在全局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其做出书面检查。

5. 思想认识不到位。

未见召开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记录。

整改完成情况:该项问题属实。针对该问题:一是对3名同志问责处理,进行提醒谈话,在全局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其做出书面检查;二是7月16日组织召开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3名问责同志进行自我检讨,提醒干部引以为戒,避免了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问责情况:已完成问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对王进同志提醒谈话,在全局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其做出书面检查。

二、书记点人点事问题

书记点人点事问题共涉及1项 

执法力量弱。生态环境分局22名执法队员中仅8名男同志,且2人有严重疾病(包括执法大队长),2人即将退休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

生态环境分局制定了系统的学习培训计划,除了按时参加省市的培训外,还聘请律师或专家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培训。2020年7月6日从信都区生态环境分局调来1名副局长和15名精干执法力量,优化分局领导班子充实执法队伍。

问责情况:已完成问责。由区政府主管副区长对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袁庆国进行提醒谈话,并向区委、区政府做出书面检查。

三、下一步工作目标

针对此次市委巡察发现的问题情况,我区已对照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清单逐条、逐项完成整改并举一反三,溯根源解本质,不断完善每一项工作。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指示狠抓落实,确保我区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改善,为全市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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