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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邢台市桥东区教育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襄都区纪委监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0-09-04 17:26:21 阅读量:994


2019年4月28日至6月27日,市委第九市县联动巡察组对桥东区教育局党组进行了巡察,9月1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桥东区教育局党组把巡察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切实落实各项整改任务。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为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成立了由桥东区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党组成员为成员的局党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汇总、督察等工作,确保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二是明确目标措施,层层压实责任。桥东区教育局党组先后召开6次专题会议,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研究制定《中共邢台市桥东区教育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九市县联动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方案中对整改工作的时间步骤和措施进行了明确,并对巡察反馈出来的27个主要问题,领导班子主动辨析问题,一问题一分析,以党组成员为牵头领导进行了责任分解。

三是完善“改”的要求,落实“改”的方法。明确桥东区教育局主要领导四个亲自,即“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事项亲自督办”。桥东区教育局党组坚持定期调度巡察整改工作,及时协调解决整改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决策部署下一步工作。同时牵头领导对负责的整改任务,全程跟踪,严格按照“即知即改、限时整改、完成销号、建立长效”的工作要求,倒排时间,全面推进,确保问题一个不少,措施一条不落,全部整改到位。

四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促落实。针对巡察反馈问题,桥东区教育局党组始终贯穿从严要求,举一反三,以上率下抓整改,层层传导压力,逐级落实责任。发挥整改对工作的推动作用,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持续改进作风,提高全局工作水平紧密结合,统筹推进,把整改成果常态化、制度化,将一些行之有效的经验进行总结完善,提炼为执行的制度规范。

二、坚持问题导向,稳步推进整改落实

针对市委第九市县联动巡察组指出的15个方面27个问题,拟定整改措施56条,修订完善制度7项,清退资金3.745万元,追责问责33人。截止目前,巡察组反馈的27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5项,有2项正在持续整改中。

(一)关于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四个意识’不牢固,落实‘两个维护’有差距”的整改落实

(1)针对“没有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并在学深悟透上下功夫不够问题,一是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完善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列出学习计划,桥东区教育局党组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1次,持续加强自主学习。二是在学深悟透上下功夫,重点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党规党纪和最新教育政策及内容的学习;三是带动区属各学校同步进行学习,全面增强“四个意识”,坚持“四个自信”,落实“两个维护”。

2.关于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讲话精神不到位的整改落实

(2)针对“桥东区教育局党组落实教育部关于健全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整改工作要求不到位问题。一是建立了校外培训机构常态化排查机制和举报受理机制,定期深入一线进行排查;二是在局微信公众号及时更新民办教育机构白名单,提醒家长选择有资质的校外培训机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无证校外培训机构。

(3)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学校思政课教师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行动迟缓”问题。一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在学校思政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列入学习计划,认真学习并深刻领会讲话精神;二是出台《关于加强中小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实施意见》,把思政课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的标志性工程纳入学校党组织重要议事日程;三是按照专兼结合、素质优良的原则,建强全区中小学思政课教师队伍;四是要求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每学期至少为学生讲授思政课2课时,有效提升全区教师当好学生引路人的能力、水平和自觉性。

3.关于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的整改落实

(4)针对“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问题。一是将民主集中制有关内容列入了局党组学习计划,提升落实民主集中制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二是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议事制度,所有“三重一大”事项全部列入议事范围;三是规范局党组会议记录。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关于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4.关于没有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的整改落实

(5)针对“三个年度会议记录上几乎没有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相关记录”问题。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列入学习计划,在持续自学的基础上,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1次,切实提升政治理论和教育政策理解和贯彻水平。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5.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重安排,轻落实的整改落实

(6)针对“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专题研究少,缺乏落实具体措施”问题,一是加强对意识形态有关内容的学习,从思想上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必要性;二是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教育系统意识形态工作;三是印发《关于加强中小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实施意见》(东教党〔2019〕20号),从思想政治教育等六个方面加强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切实加强教育系统意识形态教育和管理,强化工作落实,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

6.关于五级书记抓宗教工作机制落实不到位,教育局党组会议记录上无对宗教工作的相关研究记录问题

(7)针对“五级书记抓宗教工作机制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出台《禁止宗教活动进校园的规定》(东教党〔2019〕18号 》,严禁任何形式的宗教活动进入校园,坚持党对教育工作的绝对领导;二是局党组每年至少两次研究部署学校宗教工作,每年深入校园排查整治宗教活动不少于2次。

(三)关于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7.关于违规增设内部机构的整改落实

(8)针对“教育局内设机构为4个,实有12个,擅自增设8个科室”问题,严格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合理整合股室职能,仅保留文件规定的办公室、教育体育股、人事股、财务股4个股室。

8.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不严格的整改落实

(9)针对“2016年、2017年每年仅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所提供的民主生活会剖析材料上,批评大多是学习不够、脾气不好、工作方法无创新等不痛不痒的问题”问题,一是加强对《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的学习和贯彻执行,坚持按规定和实际需要及时召开民主生活会;二是认真做好会前准备,提升批评和自我批评精准度,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三是坚持领导班子个人述学述职述廉报告、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主要领导把关的原则,自我问题不像、不实、不准的一律返工重来。

9.关于发展党员不规范的整改落实

(10)针对“发展党员不规范”问题,认真学习和落实《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进一步提升发展党员工作的严肃性,确保严格按程序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提升发展党员工作规范化水平。

(四)关于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0.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四风”问题依然存在的整改落实

(11)针对“教育局党组个别成员,除办公室外,又在其他房间放置床铺休息使用”问题,一是立行立改;二是对当事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切实增强行动自觉;三是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再学习,从思想上、制度上筑牢防火墙,坚决杜绝任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现象。

(12)针对“教育局公车使用不规范,无依据发放运动会裁判员补助”问题,一是进一步加强公车使用管理,强化公车使用责任制,严格按规定和程序使用公车;二是退回运动会补贴,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三是进一步严格执行经费使用规定,提升经费使用效益。   

(13)针对“教育局机关及下属学校超标准超范围支出培训费”问题,进一步严格按规定、按要求、按标准支出培训费,提升培训费使用效益。

(14)针对“个别班子成员《个人述学述职述廉报告》内容有大段雷同”问题,认真落实领导班子个人述学述职述廉报告、主要领导把关原则,对自我问题不像、不实、不准的材料一律返工重来,提高自我剖析材料质量。

11.关于优亲厚友,特权思想严重的整改落实

(15)针对“教育局机关挤占桥东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场所办公,致使青少年活动中心无法正常活动”问题,已将办公用房问题向区政府作专题汇报,待区政府协调好新的办公地点后,将及时搬离。

(16)针对“个别幼儿园为本园教师免除子女保杂费”问题,一是责令相关幼儿园教师补交免除的保杂费;二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三是对不规范收费和乱收费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并加大查处力度,确保规范收费,杜绝乱收费。

(五)关于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2.关于执行党规党纪不严格的整改落实

(17)针对“教育系统6名领导干部未如实向组织部门填报领导干部及其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情况报告表”问题,一是责令6名干部及时向组织部门补填《领导干部及其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情况报告表》;二是对6名干部进行问责,确保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及亲属有关事项。

(18)针对“桥东区教育局机关党支部,有11名党员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问题,一是对其中9名责任督学经常到学校检查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已协调9名责任督学将组织关系转到所督导的学校,并按时到学校参加组织生活;二是其中对2名退休党员,由于身体等原因,现已不便到单位定期参加组织生活,已指定在职党员负责定期与2名退休党员联系,及时传达党的最新理论精神,并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

13.关于法纪意识淡薄,违纪问题时有发生的整改落实

(19)针对“2016年6月至2017年,经区教育局批复的28所小学附属幼儿园,违规收取保教费”问题。已印发《关于撤销邢台市马路街小学等28所小学附属幼儿园的通知》,取消了28所小学附属幼儿园,彻底消除违规收取保教费的问题隐患。

(20)针对“挪用专项资金,部分大额批量采购未按政府采购程序办理”问题,严格落实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规定和大额物资采购程序,提升教育资金使用效益,为全区教育事业发展做好资金保障。

(21)针对“没有落实单位“一把手”五个不分管规定”问题,一是加强对《关于印发<邢台市桥东区党政正职“五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办法>的通知》文件的学习,规范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二是进一步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切实防止行为失范;三是进一步规范局党组会议记录,全面记录决策过程。

(六)关于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4.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的整改落实

(22)针对“教育局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重视不高,向基层传导压力不够,没有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没有组织安排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开展有针对性的警示教育活动”问题,一是2019年9月17日召开全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警示大会;二是2019年10月14日召开全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推进会;三是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每年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少于4次,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23)针对“抓日常监督管理不到位,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不落实”问题,一是紧抓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关键环节,抓实日常监督管理;二是夯实日常廉政监督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三是继续完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司其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格局。

(24)针对“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有差距,廉政提醒谈话和组织约谈运用少”问题,强化廉政提醒谈话和组织约谈运用,坚持逢提必谈,信访问题多的必谈,强化抓早抓小,防微杜渐。9月份以来,区教育局已提醒谈话42人次,组织约谈1人次。

(25)针对“监督责任有缺失,执纪问责宽松软,在整治教育乱收费和教师课外补课问题上,处理偏轻,缺少行之有效改进措施”问题,一是对“教育乱收费”和“课上不讲,课下培训”全面进行自查自纠,维护学生和家长权益;二是严格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和市教育局《邢台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规范考核实施办法》,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三是畅通群众监督、举报途径,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对违规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绝不姑息。

15.关于对关键少数重点部位监督管理不到位的整改落实

(26)针对“教育局党组成员和所属学校主要负责人不签到、不在岗现象时有发生及学校财务人员多为教师兼职,财会业务不熟,会计基础薄弱,记账不规范,违反财务制度问题多发”问题,一是出台《桥东区教育局机关、学校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工作制度》,加强对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外出管理,坚决杜绝无理由不签到、不在岗现象;二是出台《关于加强全区教育系统财务人员管理和提高财务人员业务能力的通知》,加强学校财务人员队伍建设力度和业务培训,提升学校财务人员素质,提高学校财务管理水平。

(27)针对“桥东区学校有外借教师69人,且存在借调手续未经原单位同意盖章、无借调时间、无借调手续和手续过期”问题,一是对学校教师借调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外借教职工69人中,有44人已按规定完善了借调手续,有20人已回到原单位上班,有5人正在办理调动手续;二是严格按邢台市教育局有关教师借调要求,严控借调人员,严把借调出口,严格履行借调手续,杜绝一切违规借调情况发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19年12月10日至2020年2月9日)。联系方式:电话6779936(工作时间);邮政信箱:邢台市桥东区龙泉大街350号;邮政编码:054001;电子邮箱:qdqjyjdbs208@163.com。

 

中共邢台市桥东区教育局党组   

2019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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